《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修改稿)》28日提交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修改稿在市場主體保護、政府公共服務、規范政府監管等方面新增了諸多條款。
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場主體到本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條例草案修改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干預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自主權;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經營范圍??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依法平等保護本地和外地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場主體到本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獲取政務等信息權利,并有權咨詢有關情況及查閱、復制有關資料,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依法提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政策措施,適時進行清理和評估,對不適應經濟發展要求或有部門保護、地方保護的規定,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
建立招商引資公平競爭機制
在政府公共服務方面,條例草案修改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年度確定公共服務工作重點,采取簡政放權、規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務市場主體??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提高決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依法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對市場主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時答復??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投資境外的市場主體應落實財政補貼、政策優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詢、市場信息、風險防范及融資等方面給予幫助和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建立招商引資公平競爭機制,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相結合,對重要招商引資項目,可制定政府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全程跟蹤服務,及時協調并幫助解決項目報批、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規范融資擔保收費標準,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率及各類政府性投融資平臺收取的費用不得高于國家和本省規定。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的抵押物折扣率。稅務主管部門應簡化稅務登記程序,推行網上辦稅業務,保障市場主體全面、高效、便捷地享受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實施行政強制應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
在規范政府監管方面,條例草案修改稿規定,行政強制應具有法定依據并依法定程序實施。采用非強制性手段可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實施行政強制應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公安機關辦理涉及市場主體的案件時,不得影響市場主體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強制措施;沒有法律依據,不得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應依法控制范圍和期限。